為推進中寧枸杞產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,,結合全縣枸杞產業(yè)發(fā)展實際,,制定如下政策,。
1.對當年新建集中連片30畝以上,按照《中寧枸杞基地生產管理規(guī)范》建設的標準化枸杞基地,,經驗收合格后,,每畝補助1000元。
2.對集中連片50畝以上,,畝施入商品有機肥1噸以上或自制腐熟農家肥2方以上的標準化枸杞基地,,每畝一次性補助200元(以組織現場驗收為準)。
3.對嚴格按照《中寧枸杞》(DB64/ T1640-2019)和《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枸杞》(DBS64/ 001-2017)生產,、簽訂對接收購合同,、集中連片200畝以上、自籌資金完善供電設施的新型經營主體,,在供電設施投入正常使用后,,對購置變壓器的投資額一次性給予50%的補助,每個經營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12萬元(以購置發(fā)票為依據),。
4.鼓勵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建設清潔能源烘干設施,,對新建單臺日烘干能力2噸的,每臺一次性補助10萬元(不含國家農機具補貼),;新建單臺日烘干能力2.5噸的,,每臺一次性補助12萬元(不含國家農機具補貼)。
5.鼓勵新型經營主體成立專業(yè)化,、綜合性社會化服務組織,。對開展農資集采配送、病蟲害統防統治,、整形修剪,、設施烘干等社會化服務工作,服務面積達到5000畝以上,,年內沒有質量投訴的社會化服務組織,,一次性補助運行費10萬元。
6.對年銷售中寧枸杞鮮果1000公斤以上,,銷售價每公斤不低于160元的新型經營主體,,按銷售量每公斤補助10元;對年直接收購加工轉化中寧枸杞鮮果150噸以上,,收購價每公斤不低于12元的新型經營主體,,按收購量每公斤補助1元。
7.支持鼓勵新型經營主體發(fā)展訂單農業(yè),,與縣內枸杞基地簽定訂單,,以保護價進行收購的,按收購量每公斤補助2元,。
8.支持鼓勵開展枸杞深加工,,對縣內企業(yè)使用中寧枸杞原料(訂單實際收購量)占比達到30%以上、年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自主品牌的單品,,按實際銷售額的10%給予補助,,每家企業(yè)每年補助不超過300萬元(以企業(yè)單品實際銷售發(fā)票為依據),。
9.支持建設中寧枸杞及其系列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。對建立田間物聯網,,實現產品實時追溯的新型經營主體,,按企業(yè)自籌投資額一次性給予30%的補助;對建立大數據管控平臺的,,按企業(yè)自籌平臺建設費一次性給予30%的補助,;對納入中寧枸杞及其系列產品追溯平臺,統一使用“中寧枸杞”和中寧枸杞深加工產品質量追溯碼的,,每個追溯碼補貼0.03元,。
10.支持經營主體利用線下資源和線上平臺開展“中寧枸杞”區(qū)域公用品牌+自主品牌的推廣活動,按合同額度的20%給予一次性補助,,每家企業(yè)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,;在央視及廣東、湖南,、山東,、北京等知名電視臺進行中寧枸杞產品營銷宣傳的,按廣告費用的20%給予補貼,,每家企業(yè)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,。
11.大力實施中寧枸杞“百城千店”行動計劃。對按照“統一門頭牌匾,、統一展柜形象,、統一最低指導價銷售、統一使用中寧枸杞質量安全追溯碼”標準新建的專賣店,,連續(xù)運營2年以上,,經驗收合格后,按使用面積20平米,、50平米,、100平米分別一次性給予補助5萬元、8萬元,、10萬元,。
12.支持鼓勵開發(fā)具有中寧枸杞鮮明特點和特色的枸杞文化產品,如根雕,、刺繡,、書畫、攝影等,,具備一定影響力的,,每年一次性給予10萬元專項經費資助;對培育枸杞盆景200盆以上的經營主體,一次性給予補助10萬元,。
本政策具體由中寧縣枸杞產業(yè)發(fā)展服務中心解釋并牽頭組織實施,。